“老子这辈子服的只有拳头,真牛逼丢了热武器来干一架?你看老子一拳能不能打哭你!”
霎时间,过道两旁的二十个监房,同时发出冷笑声,也是表达出了他们的态度。
他们信奉的是,谁的拳头大,就听谁的。
但这托斯,除了手中的电棍和热武器,还有什么?
这些犯人怕他,只是害怕他手中的枪和电棍,而不是怕他这个人。
可陆枫不一样。
陆枫单枪匹马,一人对战三十人。
旁人对他的怕,是陆枫一拳一拳砸出来的。
这,哪有什么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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