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点12分,邵群在赵锦辛等的西装伴郎骑士团簇拥下骑一匹白金色温血马打头阵,绕城堡方圆半径一公里到庄园自带的小教堂。
又过半个小时,四匹同样的白金色温血马所拉马车缓缓到达,黄铜车灯在晨雾中散发暖光,然后车门开了。一只脚从里面伸出来。
邵群以为简隋英会穿西装,或者至少穿裤装婚纱,然而他没有。他身着黎巴嫩品牌的繁星公主纱,上缀两万多颗大溪地珍珠,光头纱就八米长。这套衣服当时邵群很想让他上身,他逗邵群让他自己穿。
他在晨雾中影影绰绰,最终以璀璨驱散雾霭。这画面连接了邵群脑中很多童话故事的开头:很久很久以前……
“看傻啦?”简隋英又把光脚抬起来,“我鞋呢?”
邵群跳下马,脚一阵疼痛,他稳了一下朝他走去,从怀里掏出缎面平底礼鞋给他穿上,亲吻他的脚背:“这是你的聘礼?”
“不然呢?”简隋英在白新羽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把裙子头纱整个挪下车,邵群恍恍惚惚把捧花递过去,简隋英透过面纱看他呆怔的脸:“人这么帅怎么一脸智障样?”
“你穿这样我都不敢骂你小傻逼了。”
简隋英笑了:“大傻逼,走呗。”于是挽上他胳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