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魏时清命大,那匹马踩断了他两根肋骨,但都没有扎破他的肺。他捡了一条命,银雪也捡了一条命。

        他昏迷了半个月,等他苏醒过来的时候,下人告诉他,他现在已经是郡主的贴身侍仆了,郡主说等他养好了身子,就搬去侧房,到主宅贴身伺候。

        因为他父亲是秀才之子,父亲年轻时也读过些书,魏时清不但识字会写,有时还能背出几句诗来,郡主可能觉得他和其他男仆不一样,对他多了几分关注。

        他的郡主英俊,美丽,霸道而锋利,但又阴沉,暴戾,喜怒不定。

        郡主的后院有很多男宠,抚琴的唱曲儿的跳舞的,什么样的都有。但郡主今天因为喜欢他的琴声收下他,明天就可能因为他弹错了音一怒之下将其赐死。

        魏时清每时每刻都是战战兢兢的。

        他觉得他那个没文化的娘给他起的名字非常合适,时清,时清,审清时势,谨小慎微。

        郡主似乎很喜欢他清瘦的身子,某次酒醉把他按上了床后,就频繁地宠幸他。

        “时清。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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