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宾客之间,纳西莎觉得——焕然一新。
就是这样。
第二次她就把战场换到了主卧,事后小精灵而不是她自己整理。她不再做那些事了,每天她都在制定新的计划,什么时候以什么理由再请哪些人到家中小聚,确保宾客名单中总是有西弗勒斯。然后她换上最具勾引力又易于穿脱的衣服,并且越来越不在意有没有人发现女主人的短暂离席。
西弗勒斯学得很快,这使得与他偷情越来越是件乐事,但更重要的是它给纳西莎带来的成就感。将一个未经人事的男孩调教成完美的情人,没有什么能比得上这个,哦,也许卢修斯曾经也对她怀有类似的期待。当然就人本身而言,西弗勒斯远远称不上完美,他阴沉、刻薄、自我中心,不是那种你能愉快地与之生活的类型,但他的热情和专注能弥补许多东西。他注视纳西莎就像一本深奥难懂的书,她则乐于为他打开。
而且他直言不讳。斯内普很清楚卢修斯看不起他,一个混血种,出生在下三滥的街区,年轻到谈不上取得任何地位,高贵的马尔福家主没有任何理由与他来往,除了出于礼貌。卢修斯喜欢在社交圈里留下好名声,包括关照不讨人喜欢的后辈,这么说,纳西莎做的也没有什么不同。
她不确定卢修斯是什么时候发现的,直到六个月后他才决定发难,而且毫不出奇地还等到他们完事后西弗勒斯离开房间,因为捉奸在床意味着当面冲突。她已经换好了礼服,坐在梳妆台前,思考该补哪支口红。
“这是报复吗?”卢修斯将房门在身后关上,以为这样发话就能将他的乖乖小妻子打得措手不及,“贝拉告诉我你知道了,我睡了你姐姐,所以你就跟我的小弟上床?你可真令我惊喜,西茜。”
纳西莎决定选用豆红色,这跟她最近喜欢的发饰很搭。
“能帮我拿着这面镜子么,卢修斯?”她将一面小镜子向他推去,一手整理鬓发,“耳朵后面这片总是最麻烦的,你根本想不到我得费多大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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