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的血脉好精纯啊,居然没修炼过任何功法就能觉醒。”庞谢回想起刚才的战斗场景不由叹道。
血脉之力与功法不同,天赋的重要性无与伦比,若是天赋不佳,血脉不纯,后天就算再努力,也不会有什么大成就。
当年,铁氏一族第一高手铁拖烈的血脉号称精纯第一,也因此被称为黄金血脉,如今的云州草原,虽然还有铁氏一族的后人,但是,担得起黄金血脉的四个字的人已经不多了,没想到今天在这居然看到一个。
庞谢正在感慨,忽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传来,扭头一看,只见五个极为精瘦汉子,身穿防弹衣,头戴钢盔,腰间挂着手雷和匕首,背后背着战术背包,手里握着4冲锋枪,配齐全副战斗装备,飞速赶了过来。
这几个汉子身材不高,也算不上健壮,黝黑的脸上冷漠如铁,没有丝毫表情,一双双眼睛就好像丛林中的猎豹,机敏的寻找着敌人的每一个弱点,看得出都是久经沙场的老手,绝非耀武扬威的新兵蛋子。
“举手!”其中一位用半生不熟的华国话说道,在说话的同时,他冲到庞谢身前十多米处,用枪口指着庞谢,其余几人则站在远处,没有向前凑近。
庞谢瞥了他一眼,理也没有理他,忽然弯下腰去,捡起地上的缅刀,这是龙披坤噶死前留下来的。
这柄刀是不错,可惜龙披坤噶抽出这把刀后,只砍了半刀,就被铁行云一脚踹死,没给这刀什么发挥的机会。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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