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第一女婿 >
        他是混子,他们混子最大的特点那就是尊重英雄,就是崇拜英雄。

        刘飞的两次圣阳山大战,不知道震撼了多少人,更是不知道让多少龙国人感到骄傲。

        因此,那一战之后,刘飞与他的纯钧剑一样扬名世界。

        包括他也是非常崇拜,甚至是非常仰慕刘飞。

        所以,就算是不认识篆体字的龙哥,因为没事就去看图片,竟然也记住了纯钧两个字。

        如今看到两个字,当时就懵了。

        刘飞将纯钧剑收回去,目光看向发呆的龙哥,他也有点儿好奇好笑。

        本来他的意思是想要告诉龙哥,想要动手,他身上有剑,震慑住龙哥,赶紧滚蛋。

        但是没有想到龙哥竟然是吓傻了!“龙哥!我们动手吧!”

        一个小弟看向发傻的龙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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