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得不错。不过在奴隶区外居住需要居留证吧?」
「啊啊。是……你想说有那东西的我理应待在特许居留区而不是庶系住的地方吗?」
「是的。」
「那条法律有病吧!居留区?那根本是监牢!我又没犯罪,谁受的了去工作还得先吞毒药回去再领解药啊?」
「我也这麽觉得。不过呢,他们确信这是正确的。01,尝试设想一下,设想他们认为奴隶好好接受控管是正确的。」
「…我做不到。这种事情怎麽可以承认?」
「那也没关系。接下来是另一个问题了。整个贵系与庶系都认为这是对的,你却说这错了。谁错?」
「怎麽想都是他们有病吧。」
「很可惜,全都没病。现状是:知道居留区详情的人很少,就连贵系都是。这法律已经设立好几百年了。在此後出生几乎全部的人连听都没听过就接受了这条法律——他们全都没头没脑的就成了那立法者的共犯。而且真心认为本来就该这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