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存,他做尽一切能做的事情。这一点对於他後来加入黑sE弄臣有很大的影响。才十来岁的四月,就已经是梦罗克街头小有名气的偷猎者了。

        是的,偷猎者。四月很早就知道偷食物是没意义的,可能温饱了这餐,下一餐呢?

        虽然正常人都知道不要贸然离开城镇……梦罗克的魔物隐藏在滚滚h沙中,随时都会拉住被害者的脚踝,而你的惨叫会被淹没在飞砂走石中,没人听得见。但对四月而言,Si亡不过是随时会到来的事情,只要他稍加失误,在梦罗克中多的是他这年纪的Si者。

        他畅游在梦罗克的沙漠中,主要偷猎沙漠幼狼的皮。在当时的梦罗克,这是违法的。沙漠幼狼的皮毛是上好的保暖布料,在Ai尔帕兰等地非常昂贵。

        严格来说,四月没有失手。虽然不自知,但他是有职者,天生反应速度就b常人快上一截。沙漠幼狼的皮毛让他收入颇丰,母亲也渐渐不再这麽暴躁,对四月跟两个弟弟都和颜悦sE。

        错就错在,他不该像个正常少年一样,产生了自己的兴趣。

        那一天,他伫足在一个Y游诗人的跟前,盯着那诗人手中的吉他一整个下午。

        那是他的天职,那一瞬间他就知道了。他才不想当什麽偷猎者,不想当什麽地下世界的走私客。

        他想当个歌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