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内,不管借多久,都是一成利息。”

        冯征说道,“比如,若是我叔父冯相借钱经商,借个一百万钱,一年后还。

        那就首先,要拿出价值大约是一百万的质押,这质押的东西,可以是田产,也可以是房产,也能是其他的财物。

        质押期间,东西你自己可以继续用,但是不得另外交易买卖。

        等到一年之后,叔父通过借钱大赚,那就成功归还一百万钱,加上十万的利息,质押也就作废,叔父质押的东西,再无任何交易限制。

        这一年之间,叔父不必因为缺钱而变卖任何东西,而且,还能得到朝廷钱庄的相助,赚的盆满钵满,岂不美哉?”

        “是这样?”

        听到冯征的话,众人这才明白。

        原来是这样……

        通过质押,得到朝廷拨款,最多一年之后,偿还本金加上一成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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