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叫实行新的军衔制,主要是上面认为我军已走上和平时期建设的轨道,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等,与1955年至1965年实行的军衔制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此次是借鉴前者,而不是照搬照套。
同时实行新的军衔制,可以较好地解决之前实施军衔制时遗留的历史问题,以减少纠葛和矛盾。
其次是制定新的军官军衔条例,必须从我军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并适当借鉴外军的有益做法和之前的经验。
再就是实行新的军衔制,军队的工资制度也要随之进行改革,军官的工资由职务、军衔、军龄三部分构成。
最后是要充分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既要考虑军队建设的整体利益,又要考虑干部的具体情况,并处理好新干部和老干部、在职干部与离退休干部、现役军官与文职干部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等。
随着上下对这些重大问题达成共识,关于实施新的军衔制的讨论也变的公开化了。
几乎各个军事单位以及准军事单位的干部职工,都在讨论这件事情,大家都在盼望尽早实施军衔制,也都特别关心自己能被授予什么军衔。
还有一些人则是在关心实施军衔制之后,自己的工资会有什么变化,毕竟一旦实施军衔制,工资就要和职务和军衔等因素挂钩了,一部分级别较低的干部很担心自己的工资会降低。
就是在这样的讨论和期盼中,4月13日,军方就新的军衔制提请有关部门立法和颁行,正式就实施新的军衔制度开始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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