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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从盒子取出了权杖,拿在手里看了看。这根权杖的本体是至高王罗德里所用的权杖,但现在上面镀满了黄金,还镶嵌了红色钻石,用来代表金雀花王室的财富与权威。

        权杖的颜色,和约翰身上的披风相得益彰。

        披风主要是红色,代表英格兰王室、金雀花家族。而金色的镶边,则是对英格兰王室所拥有的巨量财富的炫耀。

        之所以采用红色作为代表色,那自然是有政治原因的。

        将视角放到法兰西,就可以看出,在法兰西最具代表的纹章,便是卡佩家的蓝底鸢尾。因此,英格兰王室在进行自我宣传时,都是采用红色——红色的纹章,红色的旗帜。

        但这些不重要,至少在现在不重要。

        约翰拿起了权杖,再加上披风,完全就是1副文艺复兴时期的君主模样,除了没有紧身裤和丝袜。

        “我们走吧。”

        在耍了1会儿帅之后,约翰就带着1众随从,前往伊莎贝拉所在的房间。

        来到伊莎贝拉的房间门前,约翰轻轻敲了两下门,等待着房门打开。等待了片刻之后,房门微微打开,约翰也看到了伊莎贝拉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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