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这起案件定他杀的性质也是不准确的。
开会讨论的结果是定性为“5.17移尸案”。
省、地公安机关认为对案件的定性准确,刘成钢也觉得移尸案比他杀案感官刺激要小得多。
但是这起案件最终还是成为了刘成钢提拔的绊脚石。
刘家想扩张自己的势力,别的家族想遏制刘家的扩张。刘成钢是刘家较为核心的子弟,刘家举家族之力往上推他,无奈他在营川县委书记任上近三年无所建树,司机又成为致二人死亡的罪犯,再提拔明显不能服众,更会被别的家族抓住刘家把柄。
刘家只好放弃这次机会,并迅速运作把刘成钢调走。
此是后话。
周胜利在电话上将案件破获并初步认定案件性质在电话上向总队一把手陈总队长作了汇报。
半小时后,陈总队长来电话说:“廳长要你把那边的工作安排好,回来到省组织部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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