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小强悠然的靠在椅背,用法语跟人讨价还价:“如果你们是用来上封面之类的,肖像版权意思下就行了,但所有使用必须签协议,因为如果用到挂历、明星宣传画之类的上面,得加钱。”
加多少?
五万十万法郎不嫌少,百万美元不嫌多,这年头的法郎差不多跟人民币一比一。
米高法语不太灵,但听闻荆小强居然跟人谈几千美元的价码,瞪大眼丢不起这人!
咱们都是一场演唱会赚几百万美元的人了。
荆小强依旧优哉游哉:“蚊子再小也是肉呀,你就是太大手大脚,小钱瞧不上,大钱又被周围人给分得太厉害,起码这是种给周围人表达的态度,该我的,一分都不会少,不是我的,百万千万都跟我无关。”
实际上这更是荆小强对四面八方关注他的音乐界表达态度。
不但不在意这些评论,老子过得还很开心。
而且别看我是从中国这个“落后愚昧”的地方来,什么版权、肖像权老子门儿清。
好比现在,挤坐在周围的记者当然可以拍照报道,但超过新闻报道,只要用于任何盈利商业用途,等着收律师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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