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觉得处理不好,我们重新办就好。

        众多尚书是满腹的疑惑与委屈,实在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此次厉鬼事件正好卡在法条出来前后,对方又有亲戚身居要职,随便运作一下都能糊弄过去。杀人不偿命,连牢都不用坐,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这种事情他们也无法杜绝,实乃人之常情。

        宰相潘君没有像其他人那般抱怨,而是开始思考如何亡羊补牢。

        这件事情归根结底错在他们。

        厉鬼的产生与人性脱不开关系,每一只厉鬼都带着血淋淋的血案。再排除一些特别地势的因数,一个人生前要经历巨大的痛苦与仇恨才能变成厉鬼。

        所以严惩制造厉鬼的人本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中叫性质恶劣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这个所谓的新法不过是直接进行了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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