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父1生实实在在,做人老实本分,没有别的嗜好,就喜欢喝点小酒,几乎天天喝,但他很少把自己灌醉,总是喝到78分的时候就停下了。
由于收入不高,杨父1直喝的都是这种散装的包谷酒,1两块钱1斤,后来涨到了45块。
小时候,先前打酒的事常常是杨华去办,因为他总爱私吞找回的钱,后来这个任务就交给了渐渐长大的杨薇。杨薇从来不拿1分钱的“好处费”,找回的钱总是如数上交,即便偶尔克扣1点,也暗地里交给了杨华。
杨华陪他爹喝了几杯之后,从裤兜里掏出了1沓钱递给他妈。
这是他快到家的时候,在路口的1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里取的3千块钱,取钱之后本来打算再给家里买点东西,可由于时间太晚,附近又没有超市什么的,只好作罢。
在南都的时候,杨华就给父母寄过几次钱,他妈妈每次都在电话里问起钱的来路,就担心杨华在外面干违法的事情。
对于在南都所从事的职业,杨华1直说是给人当厨师,杨母说你小子在家连饭都很少做的人,怎么当的厨师?
杨华就说自己在南都遇到了好心人,不但在他走头无路的时候收留了他,还把厨艺传给了他,如今他就在这位好心人的餐馆里当厨师呢。
为了让杨母相信他的话,有1次杨华还让孙艳梅跟杨母聊了几句。孙艳梅不但向杨母证实了事情的真实性,还像个准儿媳妇似的关心起杨华父母的身体健康以及生活情况等等,搞得杨华在旁边1再给她递眼神,示意她“把握好分寸”。
杨母见儿子递钱给她,急忙摆手,“华子,你也不小了,有钱就自己存着,还要成家立业呢。你爸的工资足够开销家里的费用,你不用担心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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