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逆袭1988 >
        兄弟俩每天饥肠辘辘,有时饿得从炕上掉地下就再也爬不起来,每个星期最重要的“生活大事”,是在街头等待一个邻居傍晚归来。这位邻居是个饭馆厨师,每次都会背回来一小布袋剩骨头,这些骨头没有肉,但每次都遭周边孩子们的哄抢,因为骨头里还有一些残存的骨髓。

        只是,这些骨髓被石头砸开之后,里面经常有蛆,一般人看着就恶心,更别说放进嘴里。不过饥饿已经让尚未成年的郑茂华顾及不了那么多,用草棍拨去蛆虫之后,依然像吸吮甘露一样把骨髓一吸而光。

        后来,郑茂华参加了高考,他高考考了三次,英语第一次考了33分,第二次55分,最后一次才大爆发考入庐州大学。但进了大学以后,他依然还是后进生,英语课上除了自个名字,其他一个字也听不懂。

        整个大学期间,郑茂华没有女孩喜欢,学识不如人,聪慧不如人,身体不如人。

        这个人有一点好,就是特别能吃苦耐劳。

        他考上了大学,毕业后又进入了机关工作,可以说一切都顺风顺水,按理说应该知足了。但改革的大潮到来,他意识到外面藏着更大机遇,还是毅然辞去了公职。

        有人说,郑茂华之所以辞职下海,就是为了接盘一家纺织公司,也就是茂华集团的前身。

        郑茂华能力不俗,在辞职下海之前,就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和欧洲人做纺织贸易,当倒爷,赚到了百万资产。

        他下海之后,只用了十几年时间,就把一家濒临破产的纺织企业救活了,还领导它上了市,现在已经有了几百亿的市值。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