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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伶道:“行啊,那你请我和妹妹做事吧!我们现在缺钱用。当你的保镖?”

        王林道:“是当保镖,不过不是当我的保镖,是当我老婆和孩子的保镖。”

        陈伶哦了一声:“可以的。平时要我们做什么事呢?”

        王林道:“你们要做的事情很简单,我儿子每天去托儿所,你們负责护送,我老婆带儿子出去玩,你们也跟着,保护他们就行了。平时你们很自由的。”

        上次在城隍庙发生的事,让王林心有余悸。

        每个月花几百块钱,给老婆儿子请两个保镖,对现在的王林来说,完全就是小意思。

        陈伶姐妹听说工作这么轻松,自然愿意。

        王林给她俩的工资是每个月350元钱,这在当时也算得上是高工资了。

        姐妹俩合计了一下,两个人每个月可以赚到七百块钱,一年下来有八千四,高兴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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