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简直是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不是这么理解的。”
虽然不喜欢雇佣兵这个人,但本着职业的操守,律师还是向他们解释了原因。
“首先张三的妻子没死,说明毒药通过皮肤接触并不会造成死亡,可能是通过口腔或者创口才会生效。
题干并未明确六人是否都与张三的妻子发生关系。
假设张三妻子并未和任何人发生关系,或者仅与李四有染,但仅仅是触摸阶段,并未入口。
他们之中有人手部沾染了毒素,而且触摸了其他的物品。比如接水口或是公厕马桶,就会形成残留,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这时要是有人去喝了公共饮用水,或是使用过那个被触摸的马桶的人刚好臀部有创口导致死亡,就属于投放危险物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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