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为了给法官留下一个好印象,为自己辩驳、脱罪等诸多因素考虑,几乎很少有当事人会缺席预审。
“法官阁下,我当事人的工作涉及国家秘密,不便对外公开,考虑到我当事人的职业性质,需要要求其随时随地准备好立即投入工作当中,我当事人对法院传票做出的回应应当处于合适的尺度之内。”
“但我当事人尊重法律,尊重法庭,尊重法官,因此在综合考虑之后委托我代为出席。”
律师回答的中规中矩,并不出彩,但也没有什么疏漏。
布鲁克林依旧笑呵呵。
“你的意思是说,本桉涉及的情况对你当事人而言并不重要,对吗?”
布鲁克林一句话直接把被告律师的解释歪曲到M78星云去了。
旁听席上的记者们闻言确是纷纷眼前一亮。
多长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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