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婚礼上邀请的宾客都是亲朋好友,可亲朋好友带来的亲朋好友不一定是他的亲朋好友啊。
在给亲朋好友写信时,他还能有一种新奇有趣的体验,假装自己是电话出现之前的人,跟收信人是笔友……想象着几个好友昨天婚礼上的表现,布鲁克林下笔如有神助,刷刷刷就写满了一整页信纸,十分流畅。
轮到亲朋好友带来的亲朋好友时,布鲁克林就抓瞎了。
就像学渣面对最后一道数学大题一样,抬头,左右四顾,伸长脖子往‘同桌’安妮那里瞅瞅,低头写两个单词,又停下来,再抬头,起身去倒杯水,上个厕所,那点儿吃的……
半天才憋出两行来。
安妮刚开始写的很慢,被布鲁克林落下有一半,结果现在已经反超了。
见布鲁克林难受的样子,安妮看向他的眼神格外复杂。她仔细检查了布鲁克林写的信,发现布鲁克林之前的信写的很有个人风格。语言幽默风趣,遣词造句严谨,严格遵守书信格式的同时,书写风格又很自然。
就像在跟最熟悉的笔友沟通一样。
再看那难产的书信,短短两行,用时一小时,飘逸自然的手写体不见了,只有两行僵硬的好像失去灵魂的字母,遣词造句有明显的刻意修饰的痕迹,读起来就十分虚假。
安妮干脆拿下布鲁克林手里的笔,将印章跟火漆交给他,让他帮忙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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