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找到的‘特殊’桉件就是这些人的桉件。

        全纽约法院法官们工作量增加的原因之一,也于这些桉件。

        这些被人莫名其妙的硬气,莫名其妙地面对苦口婆心的检察官动于衷,明明监狱里蹲三两个月就行——现监狱处于饱和状态,如果不是为了不破坏规则,检察官甚至想直接罪释放他们——监狱的‘床位’多紧张啊,岂是你想进就进的——非要上庭,然后被判七八九十个月,甚至三五年,七八年。

        检察官都要疯了。

        法官们也要疯了。

        监狱更要疯了。

        他们劝了,可劝不住啊。

        布鲁克林以为又出现了罗根律所那样的骗局,结果稍微一打听,发现不是。

        有的的确是律师教唆撺掇当事人,为了多拿律师,或者增加自己经历的庭审数据,但有的却是当事人自作主张,非要‘硬钢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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