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打击耶鲁这件事,伯克·福斯曼不仅得心应手,还十分乐于参与。
要真论恩怨,安东尼跟布鲁克林加在一起都没有伯克·福斯曼跟耶鲁的恩怨大。
毕竟布鲁克林今年才三十岁,安东尼毕业后很长时间都跟哈佛保持距离,而伯克可是一直留在哈佛,跟约翰·曼宁搭档的。
仇视耶鲁已经成为伯克·福斯曼的本能了。
布鲁克林不好评价这种本能,身为哈佛人,仇视耶鲁是正直正确,但他的目的不是耶鲁,而是希瑟·格肯。
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目标是耶鲁,哈佛现在最佳的选择是作壁上观,坐看耶鲁内斗,元气大伤。目标是希瑟·格肯,哈佛就不能当观众了。
“希瑟·格肯明显留有余力。”
布鲁克林严肃起来,思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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