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的话说的很明确了,法桉是哈佛的,哈佛从未向外界求助,更未邀请过任何人、组织参与进来。
法桉属于哈佛!
这番话直接堵死了在场所有人。
上来就这么说,那会还有什么好开的?
既然要拒绝,又费劲巴拉地把人聚在一起干什么?
耍猴儿吗?
有人不干了。
“布鲁克林先生,你的意思是哈佛不会同意任何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参与进来吗?”
站起来说话的是一个西装革履的黑人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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