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官往往有一技之长,即便不在政府供职,也能凭借这份技能生存。
政务官就不行了,大多数政务官的一技之长就只有那张嘴,不再政府供职,政务官大多只能从事金融诈骗、组建庞氏骗局之类的活动。
史蒂文森按照两官分途原则或定义划分的话,应该属于政务官。因为法官也是需要参与竞选的。
但大多数法官做的事却属于事务官范畴,没一定的能力,根本当不了法官。
史蒂文森不太关心外界事物,他更关心自己眼前的一亩三分地。
当然,史蒂文森也并非什么爱岗敬业的典范,他只是跟大多数法官一样,不想太多,也不出错,不会劳心劳力,也不会尸位素餐。他对得起法官这个称呼,对得起身上的法袍与就职时的宣誓词,但也仅此而已。
他甚至不清楚最近司法界的大变动——他的同事,布鲁克林·李先生,成为了哈佛议会的新任议长,已经是司法界数得上的人物了。
他只关心自己的工作好不好做,薪水那不按时发,以及什么时候能休假。
当然,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史蒂文森这个地步,世界上也就没这么多破事儿了。
对现代社会来说,做好本职工作就已经算是爱岗敬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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