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急切地否认着,甚至转过头看着布鲁克林,要伸出手去拉布鲁克林的法袍。
他看起来是真的很急切。
“鉴于证人现在的精神状态,已经不再适合继续作证。”布伦纳站起来说道。
“如果法庭强制要求证人继续作证,我们申请暂时终止庭审,并对证人进行精神鉴定。”
“被告方,你申请要为证人爱德华·诺顿进行精神类鉴定,确定吗?”布鲁克林盯着布伦纳问道。
这种感觉一点儿都不好。
被盯着的布伦纳皱了皱眉“根据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对精神鉴定申请撤回意图的不可采性规定,按照规定提供通知又撤回的意图方面的证据,在任何民事和刑事诉讼中,不能作为不利于曾通知此意图的人的证据采纳。”
“所以,是的,如果法庭坚持继续诘问的话。”布伦纳毫不迟疑的说道。
布鲁克林正了正身体。他感觉很新奇。
这是第一次在法庭上遇到一个纯靠程序正确性做辩护的律师。以往桉件中的律师都是把程序正确性作为一种手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