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谁如此好运,能在晚饭结束后随手丢个垃圾就捡到眼瞎之人丢的几十万美金?
事实清晰明了,但缺乏证据。
所有人都知道是彭斯·诺顿付款买了证人跟证词,却没有办法给彭斯·诺顿定罪。
如果能通过几句简单的争辩就把这个罪名坐实,那其实也不错。
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被告律师也是个很敏锐,很有能力的人,不可能突然智商掉线,捡了芝麻丢掉西瓜。
“反对!”
“我的两名当事人存在血缘关系,且由于家庭原因,爱德华·诺顿先生从小由彭斯·诺顿先生抚养长大,感情本就比一般的相关联证人更深厚。况且父亲保护孩子是一种本能,彭斯·诺顿先生怀疑爱德华·诺顿先生真的有过错,或某些行为在他看来可能会引起误会。
出于本能,身为父亲的彭斯·诺顿无法更公正客观地进行陈述。这无关个人,而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爱。”
被告律师情绪激动,双手挥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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