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回复:当然是真的,后面附带了十几张各个角度拍摄的受害人跳舞的照片。”
“随后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布了一条动态——为保护证人隐私,我们将这条动态的无关信息进行了处理。这条动态的内容是‘啊啊啊啊啊!爱德华回复我了!我要让他亲眼看看那个碧池是什么样的烂货’”
“Obje!”
特朗科刚念完,被告律师就站了起来。
“法官阁下,我方怀疑证据的合法性。”
他认真地说道“论坛上的发言以及社交账号动态是否获得其本人的允许进行公示?如果没有获得允许,者应当属于侵权行为。”
联邦司法讲究的是程序正确。一项证据如果来源不合法,是不能被使用的。
早些年甚至出现过死尸被从被告人车里搜出来,但因为搜证过程不合法,导致尸体无法被当做证据,桉件直接被驳回的事情。
那么大一具尸体放在那里,可以说是铁证如山了。但就因为搜证过程不合法,尸体被撤出证据清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