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这样打算的吗?”布鲁克林神情严肃地问道。
这其实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在庭审中,双方提交举证清单时并不一定是桉件已经真相大白的时候——如果桉件真的已经真相大白,也就不会闹到法院来了——为了避免遗漏,不用后期补充手续,双方常常会将跟桉件相关的人或物都提交上去。
这也是为什么举证清单往往是厚厚一本,序号排到几百上千乃至上万,实际庭审时却没有那么多轮次的质证的原因。
被告方填上更多的人并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杰森·布尔的态度。
他似乎非常不愿意这位78号证人以及后续一系列魅魔员工出场作证。
他想尽快把人赶下台!
可被告方没有任何不合规的行为,布鲁克林根本没理由赶人。
“并不是这样,法官阁下。”被告律师连忙解释道“他可以证明我当事人确实不知道派对上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受害人为什么光着跑出去。他已经喝多了。”
“虽然他说的没错,喝多了更容易侵犯别人,且自己还不会记得。但当时在场有那么多人,不可能所有人都喝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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