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放弃发言的选择似乎并没有出乎杰森·布尔的意料——反正是没出乎布鲁克林的意料,特朗科刚刚就像是在证明‘1+1=2’一样,他证明了一条众所周知的公理……
轮到被告方举证。
被告律师提请了一位品格证人,用以证明爱德华·诺顿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对这位品格证人,特朗科同样没什么好问的,直接选择放弃质证。
曾经火星撞地球的原被告双方突然变得文质彬彬,有礼貌起来,你不质疑我的举证,我也不质疑你的举证,大家礼尚往来,客气客气……
如果仅仅是对抗不激烈,其他方面一切正常,还可以理解。
有的律师就不是对抗激烈的类型,他们擅长我行我素。
有的辩护思路也需要排除外界干扰,专注于自身挖掘到的证据。
可双方的举证并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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