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律为避免诬告、陷害,程序的正确性更倾向于被告方,即疑罪从无。
被告无需证明自己无罪,相反,被告会在法庭上证明原告的证据链有问题。
法官首先需要考虑的也不是被告有没有罪,而是原告提供的证据链是不是足够怀疑被告被列为嫌疑人的可能。
但大多数法官由于工作繁重的原因,都会选择由被告来进行询问,本身并不会开口。
本桉检控方提供的证据链太过于薄弱,布鲁克林不得不直接开口,‘代替’被告方进行询问。
雷蒙德·纽曼很快被带进来,经过一套证人流程后,坐在了证人席上。
也不知道弗兰克用了什么手段,雷蒙德·纽曼竟然意外地配合。
在钱德勒·凯恩的引导下,雷蒙德·纽曼讲述了从纽约车站上车与奥维斯相识,到分开的全部过程。
期间雷蒙德·纽曼曾问及奥维斯乘车的目的地,奥维斯回答的是回圣安东尼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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