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签署放弃治疗协议后,病人是有权这么做的。

        可问题的关键是这位病人似乎并没有签署放弃治疗协议。

        康奈尔长老会医院作为一家医院,是有救治病人的义务的。

        当事人的个人意愿与院方的责任义务相冲突。

        院方不敢胡乱动手,为避免承担责任,联系了布鲁克林。

        刚刚在等待的时间里,康奈尔长老会医院来电话,病人情况危急,必须立刻做出裁定。

        布鲁克林不得不在没听当事人说一个单词的情况下要求院方全力救治。

        这很可能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

        虽然理论上来讲,就算彼得·亚当斯没有迟到,以胡佛大道的堵车情况,他们一个小时也赶不到康奈尔长老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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