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开庭是针对一起QJ未成年人的桉件,被告人是纽约市市议员,原告是地检署的检察官。

        这名市议员就是弗雷德里克供述的那个倒霉蛋。

        检方的准备工作做的非常充分。

        在检察官向布鲁克林递交了一盘从议员家中搜出的录像带后,布鲁克林已经在心中有了决断。

        不谈弗兰克亲自来找,与他达成的合作关系,单就凭这盘录像带,议员的罪名也已经被盯得死死的了。

        布鲁克林快速浏览了一下录像带的内容,产生了两个疑问。

        第一个是现在科技这么发达,这帮人为什么不采用数字技术保存影像,反而依旧喜欢使用这种古老的方式。

        第二个就是,为什么政府官员都喜欢把自己打牌的过程录下来?

        为了反复回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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