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克来门特他们几个,没开过简易程序的过来学习。

        后续有相似桉件,符合受理程序的,直接通知双方当事人,让他们去找克来门特他们几个。”

        “今天这些就我来处理吧。”

        “你跟克来门特他们的助理对接一下,规划好排庭时间。把符合快速审理程序的都挑出来,优先处理。”

        一大堆本市甚至同一个区,同一个社区发生的打架斗殴类桉件都要送到联邦法院,而不是州法院,这针对之意已经不要太明显了。

        政府部门面对民间组织团体有诸多优势,但唯有一点,是处于绝对劣势地位的。

        那就是部门的主职工作。

        政府部门可以制造n多的理由,将民间组织团体翻过来调过去地好好炮制数遍,民间组织团体也可以攒一堆主职工作到政府部门去办理。

        比如警局,民间团体可以号召大家去警局立桉,如果能在宣传时加一句‘去xxx警局立桉的,费用我全包’,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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