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这场庭审,你都坐在法官席位上了,法庭里还是闹哄哄的,像中学课堂一样。你的助理也不知道帮忙,只是站在那儿干等着,等待他们自己安静下来。”

        “这太浪费时间了。如果他们一直不安静下来呢?你打算怎么办?一直等着?”

        “第二个问题是节奏问题。”

        布鲁克林继续说道

        “你是法官,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在,或者因为第一次接触刑事桉件,你比较紧张?谨慎?”

        “你对庭审节奏的把控太松了。几乎是当事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说多久就说多久。”

        “比如被告方有关车子的发言。他从买车开始说起,啰里啰嗦说了一大堆,但实际上他只是想表达自己的车子太破旧,刹车失灵不是他的错,是车子的错。”

        “一句话就能结束的事情,结果你任由被告花了十多分钟。”

        “刑事桉件的确要比民事桉件更仔细,更慎重,但也不需要这样慎重。你听懂了,或者你觉得陪审团听懂了,当事人还在赘述时,你是可以直接开口干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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