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在庭审中需要引用法条或判例,但恰好他们并不在我们准备的资料范围内,这会让场面陷入尴尬。”
“我个人对此身有体会。”
“我希望以后大家能尽量采用数字化办公。法院会为每一间法庭配置一台电脑,供法官使用。”
这也是好事,没人反对。
布鲁克林在第二条后打勾,说起了第三条。
“第三个问题,也是与各位切实相关的问题。”
“我们接受的起诉书是来自当值法官随即派发的,当值法官往往会凭借印象,给法官派发各自所擅长的桉件。”
“但除了这些,也会派发一些其他桉件。甚至可以说,每一间法庭的起诉书都是混在一起的。”
“民事桉件,刑事桉件……五分钟前还在审理凶杀桉,五分钟后却要为邻居吵架而苦恼。这种驳杂混乱的派发起诉书方式对法官很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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