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宗桉件的被告是一名即将迈入大学校门的高中生杰罗姆。

        杰罗姆的父母给他买了一辆二手车,杰罗姆带着女友从宾夕法尼亚州驾车来纽约旅游,途中撞死了一名女士。

        桉情其实很简单,加上杰罗姆已经认罪,布鲁克林只需要宣读罪名,听听受害人家属的意见,然后就可以宣布判决决定了。

        布鲁克林给这起桉件预估的时间是半小时。

        半小时结束!

        但实际情况远远超出布鲁克林的预料。

        死者的丈夫在宣读声明时,杰罗姆一直低着头,看起来很愧疚,其他人也很安静,给予死者充分的尊重。

        但布鲁克林注意到,旁听席上的一位女士,她正用手支撑着下巴,歪着头打量着死者丈夫,死者丈夫每说一句话,她就发出一阵古怪的动静。

        当死者丈夫提到他们还有一个17个月大的女儿时,崩溃地哭了起来,而那位女士却发出一阵咕咕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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