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令者,杀无赦。

        第八条,凡自愿入破枷军团者,无身体原因,必须服役满两年的时间才能退出,除此之外退出者视为逃兵,杀无赦!

        另外,在破枷军团所占据的地盘内,任何商人、家庭等都不得雇佣此人。”

        嘶……

        这一下子,不仅是新加入的百姓们震惊了,连从运宝船队转变过来的水手和军士们都懵了。

        不服从军令杀无赦这一点看起来算是苛刻,但缺少情理之中的,不听军令的后果他们太清楚了。

        力往一处使,才能以最小的损失、最快的速度干掉敌人。

        从另一方面来讲,这也算是提升了他们的生存机会。

        但这个服役年限,他们就有些看不懂了。

        不止是西班牙,荷兰、葡萄牙等国对于军士服役年限都没有具体的要求,而是任务导向,一次特定的战役或远征结束后,士兵的使命就完成了,就可以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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