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小心翼翼,带着一丝期待,带着一种莫名的忐忑。伸出右手食指。
“刺啦……”一声!
一道闪电从凌云的食指指尖,激射而出,长度大概在一米左右,有筷子般粗细。
能用!
我草!能用啊!
凌云望着那道一闪即逝的闪电,心头的兴奋根本无法形容!
体内的雷电之力,他曾经无意中成功使用过一次,那是平凡诊所开业那天,他用雷电之力治好了王大壮的疯病。
那次是救人,但凌云知道。以后他可以利用这雷电之力来战斗,来坑人了。
凌云渡过那么多次天劫。他当然知道雷电之力何等恐怖,打在身上是什么样的滋味儿。他打出的闪电,虽然无法跟天劫相比,但也够敌人喝一壶的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