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创始人及团队也可以持有A类股,投票权为B类股的N倍,原理是一样的。
&股的本质,是同股不同权。
这个模式在华夏最近十几年才伴随着互联网企业赴纳斯达克上市变得被人熟知起来,实际上漂亮国早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就开始实行。
然而AB股虽然同股不同权,但依旧有可能会丢了控制权,最经典的就是老贾的FF,用AB股有百分之八十八的投票权,结果想融资,还是被恒大一票否决。
实际上AB股模式,哪怕你拥有百分之九十的表决权也可能没有控制权,就算你持股百分之九十同样也可能没有控制权。
这里涉及的东西太多了。
波士顿财团的五位掌门人浸淫几十年商海,怎么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他们觉得,即便季成采用AB股模式,只要真的把股权落入其他资本手里,迟早还是会被人夺了公司控制权。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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