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汲水县已经是一座近两千户的县城了。

        按照朝廷法度,六千户以上为上县,三千户之上为中县,不及三千户者为下县,未满千户者,不称县。

        王弘毅之前早就达到了建县的标准了,此时更是快要达到了中县的标准了。

        这是王弘毅在民政方面的成就。

        但如果一座县城繁华,却没有相应的自保能力的话,那就只是一只肥羊。

        王弘毅胸有沟壑,自然不会犯这个错误。

        他在军政上的投入更大。

        首先他是明确了军中的奖惩制度,有功赏,有过罚,赏罚分明,大大激励了士气。

        又在军中建立了讲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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