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是批评和警告为主,除非是屡次强调不改的员工,才会进行处罚。

        一些被罚款的员工不服,向劳动局提出仲裁。

        【超群集团】的反应也很干脆,接受仲裁处罚,按照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一般是【n+1】,辞退仲裁员工,并且列入企业黑名单,不允许入职【超群集团】旗下的所有公司。

        反正【超群集团】的态度就在这里,你用某想的产品,是你的自由,我对你做出处罚,严格来说,是不合法的,所以你提劳动仲裁,该有的惩罚我会认,但同样的,辞退你也是企业的自由,只要赔偿到位。

        其实【超群集团】这种管理还算是好的,大体上还是很人性化的,有很多大公司,有更多恶心人的规定。

        所以【超群集团】在内部整顿过几次,甚至连某个分公司一把手老总都拉出来批评检讨之后,这种行为在公司内部,就几乎见不到了。

        在【超群集团】内部,另一个能享受到这个政策的公司,则是某滴了。

        【超群集团】内部规定,某滴的发票,不允许用来报销。

        这也是明文规定的,而且会经常提醒加班员工的。

        久而久之,【超群集团】内部的员工,也就慢慢远离了这两个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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