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拿着吴思源的钱,买了几身昂贵的西装衣服,穿起来也有点人模狗样的,好像是那么一回事。

        而他们也顺利帮吴思源找来了一个业务精通的律师,叫苏学斌。

        在他的帮助下,吴思源在本地和离岸群岛注册了多家皮包公司,然后通过交叉持股的方式,将股权弄得十分复杂。

        而阿勇和任因久这两个人,也在吴思源的授意下,成为其中几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也就是,吴思源手中的工具人。

        此时的两个混混,都是唯吴思源马首是瞻,吴思源叫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何况只是成为法人代表,又不是叫他们去劈人!

        两人都是毫不犹豫就去签名了。

        这一点,让吴思源很满意。

        吴思源一满意,就又丢给两人各十万的美元,当做他们一年的酬劳。

        这点酬劳可比后世内地的独董工资要高多了。

        后世的独董,因为可以拿钱不用做事,竞争激烈,导致每年的行情都在降,一开始还能有十几二十万,后来五六万,七八万都能从高校里找到一位【德高望重】的教授过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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