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喜欢接吻。

        他的舌头伸进来,是目前唯一可以占有我的方式。

        冰凉干爽的薄荷气息在我们唇舌间萦绕,我慢慢地渡烟给萧逸,渡进喉咙里,再渡进肺里。想让我的烟在他身体里沉得更加深更加久,想让他永远记住我的唇,我的吻。

        烟雾缭绕中,一切都是那么柔软轻盈,连脚底也是轻飘飘的,恍若踩在云朵上,时光倒流七十年,可以深陷的感觉,永无止境。

        后来我无数次回忆起初遇时的情形,都不得不承认是我勾引了萧逸。我的眼神,我的嘴唇,我的身体,都有着强烈的暗示。我无耻地先发制人,同时也无耻地被萧逸蛊惑。

        他还那么年轻,自然那么轻易就沦为人臣。

        所有人都以为我和萧逸在一起了。

        但其实并没有,我从未承认过他是我的男朋友。我不喜欢确凿的关系,不喜欢将精准无误的定义强行嵌套在虚无缥缈的感觉之上,那样只会招致刻板印象。

        我最爱诺兰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试图去理解它,去感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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