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走了?!
王耀这才回过神来。
但是李白的背影已经走远,他行走的速度很诡异,明明步伐蹒跚,但只一晃眼的功夫,却已经走出了一百多米,让王耀不禁有些怀疑他那双黑皮靴子是不是也有“疾步之靴”的加速功能。
“算了。”兀自摇了摇头,王耀转身继续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虽然很倾慕李白,虽然也很想跟传说中的剑仙把酒言欢,甚至可能的话,要是李白也能留在荆州里给他当小弟更是再好不过了!
但现实并不是。
像那种街头偶遇绝世高手,然后莫名其妙两人就相见恨晚,不是拜师收徒,就是称兄道弟,如这种狗血情节完就是纯属在YY!
人家都已经是绝世高手了,到了那个位置,思想早已经升华到了不可高攀的境界。
你是骨骼惊奇?
还是皇亲国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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