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切杂念悉数抛去,苏秀淡淡地应了一声,目送穿好皮鞋的郑毅出了家门,她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左手。

        光秃秃的手背,上一次戴上婚戒还是小年夜准备和父母聚餐的时候。

        结果郑毅那天放了鸽子,那戒指在她无名指上停留了不到半小时又被放回了首饰盒中。

        “非必要,不戴戒”是她对这场协议婚姻的表态。

        她虽已婚,但她不被这场婚姻羁绊。

        戴上戒指,能免去被父母亲戚喋喋不休的催婚烦扰,摘下戒指,能享受这世上最让人羡慕的自由快乐。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六年,苏秀没什么不满足的。

        洗漱,护肤,用着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时,苏秀想起了最近几年在办公室里流行起来的一个词——抗初老。

        备课,上课,出题,改卷,哪一项不是让脸上的胶原蛋白迅速流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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