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说,这是弥恩的意思吗?还是谁……对我有意见,想要我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我忍着痛苦,还是稍为浏览了一下留言。

        这个论坛是一个匿名制的网站,在上面发文都不会强制记名,帐号个资也受到保障,可以说是网路上的无政府地带。

        而那篇文章写着就是聊天室出现的内容,对我不实的指控。

        文章并没有指名道姓,只是写着我就读的高中,还有我网站上的昵称小琳琳。按照网路上的习惯,一般人看到这篇文章也会因为指控的对象身分不明确而跟着瞎起哄,再加上不记名留言也让每个人的言论都逐渐失控。

        对那些网民而言,谩骂一个不认识的对象就是如此的简单。

        但是,被你们骂的那个人可是正看着这篇文章啊。看着从你们键盘上打出来恶心、低俗、充满歧视与仇恨的文字。

        但是,我们学校会不会真的有第二个小琳琳吗?我应该要这麽思考,说不定还可以不当作一回事,但我的身T却告诉我正是如此。

        他们所批评的对象,就是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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