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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三天期间,诺尔默和晨曦则是颇费心思,尽量变着法子让大伙吃得满意。

        到了附近有城市的地方,自有团里派人前往购买食材原料,带回来交给两人精心烹饪。比起野味,家养的牲畜经过一代又一代的长时间驯养,提供的热量和营养价值虽然不算太高,却胜在膻味没那么重,肉质鲜嫩一点,容易做出好味道;

        到了荒郊野岭之处,两人就亲自上山打猎,总能捕回几头肥美的不同猎物,野猪、山羊、兔子乃至竹鼠,有什么是什么,尽可能换着种类来,确保全团人都有充足的肉食。只是做饭的时候,下的佐料和烈酒就不得不多上许多,好压住野生动物特有的浓烈腥膻味。

        就这样,不到十顿饭的工夫,两名少年人已经成了黑狮子佣兵团的大红人,深受整团比他们年长的佣兵欢迎,走到哪里见到的都是一副笑脸。

        而可怜的“前任”厨师罗宋先生,则和世上绝大部分的“前任”一样,沦为了全团人打趣的对象,大伙儿一见到他,就故意板起面孔,大拇哥朝下,做出象征着“差劲”的手势,加上刻意发出的耻笑声,害得他这几天都抬不起头来,来去匆匆,干什么都急急忙忙的,过着颇似过街老鼠的倒霉日子,到算是为大家枯燥的赶路之旅增添几分笑容。

        有鉴于此,晨曦不由得在心里默默感叹,姑母说得好,想要彻底征服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征服这个男人的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她已经对这句话深信不疑,决定将这句金科玉律用在诺尔默身上。不过,总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少女琢磨了好久才想起来,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自己一直都在吃哥哥做的饭!

        那么问题来了,晨曦大小姐该是改呢?还是不改呢?

        好吧,大吃货小姑娘开始了深深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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