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理上,大检察厅常设机构的主管,也不可能由自己这非检察官长期担任。
除非,自己舍弃律师身份,真正进入检察官序列。
就算这个世界,很多制度和自己前世不同,但内核是相通的。
所以,自己主动请辞是最明智的。
而现在,就是麦肯总长给自己的回报了。
自己将小雷诺送上绞刑架,是大检察厅自麦肯总长上任以来,最为令舆论瞩目的官司。
自己给他加了许多分,更令行动办公室,可以名正言顺保留下来,成为大检察厅常设机构。
自己更急流勇退,也避免了他为难。
是以,给自己的回报,也必然会和自己带给他的利益匹配。
不过,授予自己独立的检察权,这个回报,还真是足够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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