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还提议自己存钱进宝银呢。
嗯?翻到最后,却有两页纸笺飘落桌上,陆铭看去,一张,是10000元整的支票,收款方户头,是瑞德律师行。
最下面的纸笺,却是一份协议书,陆铭拿起来看,魏宝增本来伸出手想要回来,但想了想,叹口气,没再阻止。
这份协议书,是瑞德律师楼和魏宝增父亲魏老董事长签订的代理协议。
里面清楚写明,这三个月的律师费用,总计36700元,还未支付的尾款1万元需要宝银银行方付清后,以下协议才生效。
鉴于宝银银行的困境,瑞德律师行本着客户至上原则,从现在开始,不再收取额外律师费用,但官司结束时,如果法庭裁定己方胜诉,宝银银行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归瑞德律师行所有,用来抵扣律师费用,若法庭裁定己方败诉,宝银银行需缴纳律师费16万元,若不能支付,则转为对瑞德律师行的债务。
也就是,官司赢了,瑞德律师行变成拥有百分之三十股份的宝银银行股东,官司输了,看现在情形,宝银银行肯定破产,瑞德律师行就成为宝银银行的债权人之一。
一式两份的协议上,都有魏老董事长的签名和盖章,瑞德律师行作为甲方处是空白,应该是魏宝增准备拿去瑞德律师行,等对方签字,就正式生效了。
陆铭摇摇头,看来魏家已经走投无路,这种协议都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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