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席、陪审员席一片哗然。

        陆铭立时道:“庭上,辩方请求撤销编号为武安949447的案件,因为控方证据不足。”

        尸体都没有了,污点证人口供里也并没有目睹龙大兴被杀,案子自然不复存在。

        鲍里斯点点头:“裁撤此案,控方可以等搜寻到新的强有力证据后,再重新提起控诉!”

        没有输赢,也就不需要陪审员投票,而是直接裁撤,所以,也不属于一案不二理,因为直接裁撤,只要控方找到新的有力证据,还是可以重新进行控诉的。

        但问题是,新的有力证据,哪可能找到?除非陆铭突然自己承认自己杀了人。

        鲍里斯落槌的一刻,对陆铭点点头,心说这年轻人有前途,有想法。等这个案子平息下去,倒要和他聊聊。

        而且,杀人的事,看来,真的有些隐情。

        如果他真是清白的,或许,收他作为自己的衣钵弟子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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